假冒“热玛吉”四被告给付惩罚赔偿金24万

据江苏省消保委消息,日前,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结案。四被告同意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;给付惩罚性赔偿金24万元。

汪某在南京从事美容仪器推销工作,和多家美容连锁店有长期业务往来。2020年7月,汪某发现医疗美容仪器“热玛吉”备受追崇,于是通过郑州的张某和广州的王某,联系到生产假冒“热玛吉”仪器的罗某。

罗某是广东一家生产医疗美容仪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2019年底,罗某经过市场调研,发现市场上正在风靡一款医疗美容仪器“热玛吉”,正愁公司经营状况下滑的罗某,顿时觉得自己发现了新商机,于是购进了该款仪器所需要的生产原料,让生产车间进行仿制。

为了规避法律风险,罗某仿造的“热玛吉”在出厂时不喷印商标,而是让公司的业务员找厂外的打印社,由打印社在生产出来的成品美容仪器上喷印“热玛吉”的英文商标,并由买家支付喷印商标的费用。他又将“热玛吉”美容仪器独有的开机动画烧制在SD卡中,随机附赠,故意造成货标分离。

2022年1月,南京市公安机关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,多家美容连锁店使用的“热玛吉”美容仪器均为仿冒品,且均是从汪某处低价购买的。2022年1月12日,公安机关对汪某实施抓捕,同时迅速对其销往美容院的假冒“热玛吉”美容仪器进行了查扣。此时,远在广东的罗某发现自己的销售线断了,警觉的他立刻通知车间停止生产该美容仪器,并让员工删除客户购买信息等微信聊天记录,甚至将自己的公司进行了注销。6天后,公安机关在广州市将罗某抓获归案。

江苏省消保委研究认为,涉案热玛吉仪器及探头等系假冒商标产品,销售多地,既侵犯了原商标所有人知识产权,也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、安全保障权,带来潜在的健康危险。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责,江苏省消保委于3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。

后经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对制售假冒“热玛吉”品牌医疗美容仪器案作出一审宣判,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15万元;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19万元。江苏消保委表示,接下来,他们将继续聚焦医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。

文/本报记者 李铁柱 统筹/孙慧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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